一攤水害童滑倒 百貨樓管遭起訴

 一攤水害童滑倒 百貨樓管遭起訴

2016.03.10 / 13:38

前年8月間,台中市一對李姓夫妻帶著當時7歲的兒子到廣三崇光(SOGO)百貨公司16樓的餐廳用餐,離開時,因餐廳旁的手扶梯有大片水漬殘留,小孩踩到滑倒,造成了輕度腦震盪及眼睛畏光、視覺扭曲等傷害,李姓夫妻憤而提告。台中地檢署今(10日)認為廣三SOGO該樓層的陳姓管理人員及餐廳現場負責人鄒男有疏失,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將2人起訴。

 

據陳女表示,她雖然是樓面營業人員,平時執掌的工作是品牌招商、樓面專櫃事務溝通、營業業績報表分析製作等,是否具有防止意外結果發生的保證人義務,尚有疑問。餐廳現場負責人鄒男(47歲)則稱,水漬並非從餐廳廚房流出,而且水漬位置在公共區域,並非餐廳所負責。

 

檢方指出,事發現場為廣三SOGO內的16樓漢來餐廳廚房外,雖然百貨公司已將清潔工作委由清潔公司處理,但陳女對承攬清潔工作的公司仍有監督責任,陳女無法免除場所管理人的注意義務,而水漬出現在餐廳的廚房牆壁邊,鄒男是餐廳場所管理人,也無法免除注意義務,因此將陳、鄒2人起訴。